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告知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利用检察机关办案资源,结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纯洁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工作方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县检察系统三级局域网联网运行,查询范围扩展到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社会各领域。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欢迎社会各建设单位和建筑单位或个人前来我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江苏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的规定,对申请查询单位告知如下:
单位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13-88826832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号
某某某投标单位 将于 ****年**月**日开展相关工程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需向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某某某投标单位 及项目负责人 某某某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分管检察长)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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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号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某某某投标单位 将于 ****年**月**日开展相关工程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需向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某某某投标单位 及项目负责人 某某某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某某某投标单位(签印)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某某某投标单位 将于 ****年**月**日开展相关工程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需向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某某某投标单位 及项目负责人 某某某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某某某投标单位(签印)
年 月 日